歡迎來到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!
證券代碼:000685 證券簡稱:中山公用 公告編號:2019-082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全資子公司簽署質押合同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一、事項概述
2019年9月23日,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召開2019年第12次臨時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《關于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股權及收益權質押的議案》,為順利完成項目股權依法移交,公司同意全資子公司中山公用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用環(huán)投”)在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后,將其持有的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100%股權,以及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以其與蘭溪市住房與城鄉(xiāng)建設局簽訂的《蘭溪市城鎮(zhèn)污水一體化項目特許經營協議》規(guī)定依法享有的特許經營權的收益權(污水處理費)一并質押給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(以下簡稱“浙商銀行金華分行”),期限至2027年8月30日。
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9月24日在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、《證券日報》以及巨潮資訊網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/)披露的《關于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股權及收益權質押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19-079)。
2019年9月27日,公司全資子公司公用環(huán)投與浙商銀行金華分行簽署《權利質押合同》(合同編號:(338004)浙商銀權質字(2019)第00013號),公司將其持有的蘭溪桑德100%股權,以及蘭溪桑德以其與蘭溪市住房與城鄉(xiāng)建設局簽訂的《蘭溪市城鎮(zhèn)污水一體化項目特許經營協議》規(guī)定依法享有的特許經營權的收益權(污水處理費)一并質押給浙商銀行。
二、協議各方基本情況
(一)出質人基本情況
1、公司名稱:中山公用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
2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442000345354875G
3、企業(yè)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(法人獨資)
4、注冊地:中山市東區(qū)興中道18號主樓5-6層601室
5、法定代表人:徐化群
6、注冊資本:30,000萬人民幣
7、成立日期:2015年5月15日
8、經營范圍: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及投資管理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活動)
9、與公司的關系:公用環(huán)投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。
(二)質權人基本情況
1、公司名稱: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
2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330703MA28EXDT4N
3、企業(yè)類型: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(上市)
4、注冊地: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(qū)賓虹東路358號嘉福商務大廈2號樓1、2、10樓
5、法定代表人:周鑌
6、成立日期:2016年12月19日
7、經營范圍:許可該機構部經營中國銀行業(yè)務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和其他規(guī)定批準的業(yè)務,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(憑有效金融許可證經營)。(凡涉及后置審批項目的,憑相關許可證經營,浙江省后置審批目錄詳見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網。)
8、公司與債權人不存在關聯關系。
三、標的公司基本情況
1、公司名稱: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
2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330781337041879W
3、企業(yè)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(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)
4、注冊地: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蘭江街道西山路367號
5、法定代表人:布克巴依爾
6、注冊資本:9,750萬元
7、成立日期:2015年5年8日
8、經營范圍: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及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、投資、建設、運營和維護。
9、股權結構:中山公用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持有100%股權。
10、與公司的關系:公司全資子公司公用環(huán)投持有蘭溪桑德100%股權,蘭溪桑德為公司的全資孫公司。
四、協議主要內容
1、質權人: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
2、出質人:中山公用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
3、質押標的:蘭溪桑德水務有限公司100%股權。
4、質押擔保的范圍: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、利息、逾期利息、復利、罰息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(仲裁)費、律師費、質押權利處置費、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。
5、質押期間:至2027年8月30日
6、合同生效條件: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五、本次質押對公司的影響
本次股權質押是公司收購蘭溪桑德100%股權后為了持續(xù)滿足其融資及有效解決項目建設資金需求,加快推進項目建設,符合經營發(fā)展實際需要。公司對蘭溪桑德的資信情況進行了查證,認為其經營情況穩(wěn)定,資信狀況良好,項目建設順利完工,如期開始商業(yè)運營后具有相應的償債能力,風險在可控范圍內。
本次股權質押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(yè)務發(fā)展造成不利影響,沒有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,相關決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存在違規(guī)擔保的行為,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的利益。
六、備查文件
1、公司2019年第12次臨時董事會議決議;
2、權利質押合同(合同編號:(338004)浙商銀權質字(2019)第00013號)
特此公告。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