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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代碼:000685 證券簡稱:中山公用 公告編號:2018-058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現(xiàn)金收購廣東名城環(huán)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.50%股權暨關聯(lián)交易
獲中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批復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中山公用”)擬以現(xiàn)金方式購買控股股東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匯集團”)持有的廣東名城環(huán)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名城科技”)95.50%股權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、《證券日報》以及巨潮資訊網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/)披露的《關于現(xiàn)金收購廣東名城環(huán)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.50%股權暨關聯(lián)交易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18-057)。本次交易須獲得中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中山市國資委”)批準。
2018年7月25日,公司收到中匯集團轉來的中山市國資委《關于廣東名城環(huán)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批復》(中府國資[2018]174號),具體批復內容如下:
1、同意中匯集團將持有名城科技的95.50%股權按不低于評估價協(xié)議轉讓給中山公用。
2、請中匯集團按照《企業(yè)國有資產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要求做好股權轉讓的各項工作,并辦理國有產權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(xù)。
根據(jù)2018年7月9日公司與中匯集團簽署的《股權轉讓合同》,合同在以下條件均達成時生效:
1、合同經中匯集團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公章(含騎縫章);
2、中匯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權轉讓有關事宜;
3、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權轉讓有關事宜;
4、中山市國資委批準本次股權轉讓。
目前,《股權轉讓合同》生效的條件已經達成,公司將與中匯集團推進相關股權的付款、交割、工商變更登記等工作,并根據(jù)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特此公告。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