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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代碼:000685 證券簡稱:中山公用 編號:2014-039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公司股東、關聯方以及公司承諾事項履行情況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根據中國證監(jiān)會《上市公司監(jiān)管指引第4號——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股東、關聯方、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》及廣東證監(jiān)局《關于進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股東、關聯方、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工作的通知》(廣東證監(jiān)[2014]4號)的要求,公司于2014年2月初對公司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股東、關聯方、收購人以及公司歷年來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進行了自查,自查情況請詳見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在指定披露媒體《證券時報》、《中國證券報》及巨潮網披露的《關于公司股東、關聯方以及公司公開承諾履行情況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14-011)。
現根據相關要求,本公司對公司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股東、關聯方、收購人以及歷年來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再次進行了自查。經自查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不存在不符合監(jiān)管指引要求的承諾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諾情況。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股東、關聯方以及公司尚有以下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,具體如下表所示:
承諾事項 | 承諾人 | 主體類型 | 承諾內容 | 承諾時間 | 承諾期限 | 履行情況 |
股改承諾 | 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 控股股東 | 為了增強流通股股東的持股信心,激勵管理層的積極性,使管理層與公司股東的利益相統(tǒng)一,中匯集團同意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關規(guī)定制訂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。 | 2006年01月04日 | 長期有效 | 履行中 |
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 | 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 控股股東 | 中匯集團不從事、且中匯集團將通過法律程序確保中匯集團之其他全資、控股子企業(yè)均不從事任何在商業(yè)上與公用科技合并后經營的業(yè)務有直接競爭的業(yè)務。 | 2007年11月08日 | 長期有效 | 履行中 |
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 控股股東 | 在不與法律、法規(guī)相抵觸的前提下,在權利所及范圍內,中匯集團以及其他中匯集團之全資、控股子企業(yè)在與公用科技進行關聯交易時將按公平、公開的市場原則進行,并履行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和公用科技公司章程、管理制度規(guī)定的程序,且不通過與公用科技之間的關聯關系謀求特殊的利益,不會進行有損公用科技及其他股東利益的關聯交易。 | 2007年11月08日 | 長期有效 | 履行中 | |
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 控股股東 | 中匯集團承諾在成為公用科技的控股股東后,將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,不利用關聯股東身份影響公用科技的獨立性,保持公用科技在資產、人員、財務、業(yè)務和機構等方面的獨立性。 | 2007年11月08日 | 長期有效 | 履行中 | |
中山市政府 | 其它 | 中山市政府承諾根據《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》和《廣東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中山市政府將建立動態(tài)水價調整機制。供水企業(yè)對供水成本進行核算,中山市物價局對供水企業(yè)年度成本進行審核,并作為水價調整依據。水價調整應遵循補償成本、合理收益、節(jié)約用水、公平負擔的原則,并保證供水企業(yè)合理盈利平均水平維持在凈資產收益率8%-12%。該承諾的計算口徑為剔除水資源費的影響(注)。 | 2007年7月24日 | 長期有效 | 履行中 |
注:2009年3月13日,廣東省物價局、廣東省財政廳、廣東省水利廳聯合發(fā)出《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》(粵價〔2009〕62號,見附件二),根據文件要求,自2009年4月1日起水資源費從0.02元/噸、0.025元/噸調升至0.12元/噸。
2009年11月11日,中山市物價局、中山市財政局、中山市水利局聯合發(fā)出《關于調整我市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》(中價[2009]132號,見附件三),根據文件要求,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山市水資源費從0.02元/噸、0.025元/噸調升至0.12元/噸。
由于水資源費的調升,直接導致了供水企業(yè)的水資源費成本大幅增加,中山市政府在出具《關于公用科技吸收合并公用集團及定向增發(fā)收購鎮(zhèn)區(qū)供水資產有關事項的承諾函》時,尚未考慮到水資源費的調升的情況。
關于水資源費的調升,公司認為該情形適用于證監(jiān)會《上市公司監(jiān)管指引第4號-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股東、關聯方、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》第五條及《關于承諾及履行監(jiān)管中的幾個案例通報》第三條的情形,即由于國家政策變化的客觀原因導致承諾無法履行的情況。
與中山市政府上述承諾相關的供水資產2013年主要財務數據及凈資產收益率如下表所示:
單位:萬元
項目 | 2013年審計數 |
資產總額 | 188,554.52 |
平均凈資產 | 96,213.11 |
營業(yè)收入 | 57,015.03 |
凈利潤 | 5,859.19 |
凈資產收益率(%) | 6.09 |
水資源費調升影響凈利潤 | 2,808.41 |
凈利潤(剔除水資源費影響) | 8667.60 |
凈資產收益率(剔除水資源費影響)(%) | 9.01 |
剔除水資源費調升因素的影響,凈資產收益率達至9.01%,符合市政府出具的承諾。
截止本公告日,公司無其他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承諾事項。以上正在履行中的承諾也得到了嚴格的執(zhí)行。
特此公告。
中山公用事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